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支持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及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定向科技项目的通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支持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和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发布相关科技项目定向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二)项目实施年限:起始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8年8月31日。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额度见选题表。
(三)申报牵头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当年度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院省科技合作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院省合作项目、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中央引导地方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协同创新平台等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的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
本批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咨询电话。申报单位应及时注册登录该系统,选择对应项目指南代码,填报项目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
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逐级签章后分别寄送省科技厅高新处、合作处。